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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余东明 黄浩栋
8月28日下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系列审判白皮书》,通报了涉及电子商务网络犯罪案件、洗钱犯罪案件、经营用房转租纠纷案件、商事表见代理类案件、股东出资责任类案件的审判情况。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针对或借助电子商务平台实施犯罪的新情况、新问题,不仅扰乱了电子商务的市场秩序,也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此,上海二中院提出要用AI技术防范AI犯罪。
白皮书显示,2019到2022年,上海二中院辖区法院共审结涉电子商务网络犯罪案件732件,涉及被告人1240人,案件数量整体呈下降趋势。这些案件呈现出较为明显的类型化趋势,一部分为以借助技术手段虚构新用户身份骗取电商平台“首单优惠”为代表的直接侵害电商平台权益的犯罪案件,数量占比73.31%;另一部分为以电商平台为作案媒介,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案件,数量占比26.69%。
白皮书指出,近年来信息技术的进步不仅为电商发展提供便利,同时也降低了网络犯罪的技术门槛,犯罪分子不仅开发、制作和运行专门的诈骗网站、钓鱼软件、后台篡改程序等,还借助AI换脸、变声、改号等技术不断翻新作案手法,进行反侦查,对比电商平台的检测和公安系统的防控打击,借助这些智能化、隐蔽化的犯罪手段,犯罪分子不断扩大网络犯罪的规模,涉案受害者往往遍布全国各省市。
此外,诸如定罪量刑适法不一、案件管辖争议多发、电子证据收集困难、无形资产追赃挽损难度大、平台管理手段单一等问题也成为了导致涉电子商务网络犯罪案件防范、阻断、打击难度较大的原因。
白皮书最后也对如何优化电子商务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出了建议,指出要厘清案件管辖规则,提高电商平台风险管控意识,加强大数据和AI技术应用提高治理效能,发挥典型案例作用加强法治宣传,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创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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